本招标项目南京新际广场广场写字楼3B区域调改工程(项目名称),招标人为南京新际资产运营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名称:南京新际广场广场写字楼3B区域调改工程
2.2项目招标编号:2026-null-0006
2.3建设地点:位于南京市秦淮区。
2.5建设规模:总装修改造面积为1200平方米左右。
2.6建设周期:预计工期120天。
2.7 质量要求:符合法律、技术标准、现行规范的强制性规定及合同约定。
2.8 招标范围:图纸范围内涉及本工程的际华广场3B层办公室装饰改造、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弱电工程等。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2 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承接过类似装饰装修项目的业绩;(提供合同及有效的竣工验收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二者缺一不可)
(1)项目经理:①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类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六个月(2025年10月至2026年3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缴纳清单;项目负责人符合并承诺:a.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b.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c.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提供承诺书及社保须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其他要求:
(1)投标人应为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投标人应提供如下承诺:①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②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③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情形;④提交资料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⑤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不予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⑥三年内无重大安全事故司法判决记录;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符合要求的承诺书原件);
(3)潜在投标人不得存在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情形。(投标人应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查询企业信用信息,下载信用信息报告并加盖企业公章。查询时间须为本文件发出日后)。
招 标 人:南京新际资产运营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秦淮区大光路142号
联 系 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17361871060
联系人:杨 宇 13671310540(可联系咨询际华集团电子化采购平台技术等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