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公告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8月15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采购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7.提出异议的截止时间: 2026年8月5日09时00分 ”
变更为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8月18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采购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7.提出异议的截止时间: 2026年8月8日09时00分 ”
地 址: 湖北省湖北省汉川经济开发区川东大道湖北际华针织有限公司厂区内
商务联系人:常发晓
招标经理: 郭伟
电 话: 156649518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