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价文件澄清/修改通知
(项目编号:2023-工程科技研究院-0023)第1号
各报价人:
我方正式通知贵方,关于新兴际华(上海)工程科技研究院有限公司上海市奉贤区广丰路1110号一层环境评价服务的磋商性文件现做如下澄清/修改:
1.竞标报价5.3.1中“强制性第三方监督检验机构的验收检验费”不在本次采购服务范围内。
2.本项目采购报价中包含《大气专项报告》、《非重大变更报告》的报告编制服务。
3.本次磋商性谈判会议时间为:2023年8月17日09点30分。
本澄清/修改通知是询价文件的一部分,与询价文件具同等法律效力。
电话:18910292581
电子邮箱:clycuizhe@xxcig.com
新兴际华(上海)工程科技研究院有限公司
2023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