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际华3523公司污水站维修工程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 2019-12-11 13:54:18   作者:本站编辑   浏览次数:

际华广场二层屋顶防水维修招标公告

我公司铁岭园区正式投产于201211月,公司所产生的生产及生活污水由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达到《辽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表1的标准,经园区下水管网排入石山子河。至今污水站运行7年,大部分设备设施年久失修,目前处于停运状态。按国家环保法规定,生产生活污水须经处理后达标排放,违规排放要处以重罚。目前铁岭县石山子河附近居民已向市县环保部门举报我公司违规向石山子河排放污水问题,市环保局监察部门介入调查。根据以上情况,商贸部建议尽快对厂区污水处理站进行维修,恢复污水处理功能,现对该污水站维修向社会公开招标,具体内容如下:

一、招标时间、地点:

时间:20191210

地点:铁岭县腰堡镇沙坨子二街12号辽宁际华三五二三特种装备有限公司厂区总装车间办公区三楼小会议室

二、污水处理站存在故障及维修招标要求:

(一)   污水处理设备设施存在故障

1.  机械格栅运转不灵。

2.  缺氧池年久失修。

3.  调节池曝气管道、好氧池曝气头及管道大部分断裂损坏,更换原有曝气头及曝气管道。

4.  好氧池组合填料、沉淀池斜管填料、纤维束过滤器滤料老化严重,已经满足不了处理负荷及出水标准,废生化填料等由第三方(有环保资质)外运。

5.  1号提升泵故障,1号污泥泵故障。

6.  加药装置需修复。

7.  污水站大部分管道阀门生锈腐蚀严重。

8.  部分池体及管道有淤积,需要清淤外运

9.  增加脱磷系统。

10.      增加污泥干化池。

(二)   污水处理设备设施改造方案

1.  格栅机、调节池、提水泵:原有利用。

2.  水解酸化池:原有缺氧池改建,钢板焊制,尺寸:13.0×3.0×3.0(米),有效容积100m³,污水停留反应时间3.3d。配套安装Φ160型集水器一台。

3.  间歇式好氧曝气(SBR)池:由原有好氧曝气池改建,钢板焊制,每个13.0×3.0×3.0(米),共两个,串联使用,每池有效容积100m³,每次滗水深度0.75米,每次排水30吨,滗水率30%,水力停留时间3天。每天进水3小时,曝气12-16小时,沉淀4小时,排水2小时。

4.  曝气管网架、曝气器和罗茨风机:原有利用。

5.  SBR2池增加BS80不锈钢滗水器一台。

6.  中间水池:利用原有中间水池和沉淀池改建,钢板焊制,有效容积60m³。

7.  中间水池水泵:选用WQ6-10-0.55型潜污泵2台,一用一备。

8.  药剂制备添加一体机:选用YJ100型一体机2台,分别用于添加PACPAM。其中包括:100L储药桶2WG025型机械隔膜计量泵20.75kw搅拌器2台。

9.  药剂混合器:设计采用304#不锈钢制作,尺寸:Φ318×20002台。

10.      竖流沉淀器:设计采用6mmA3钢板制作,尺寸:Φ2550×4000。底部设1.7米高集泥斗和伞形排泥罩,由DN75排泥管阀控制排泥。中部设Φ300×2000型布水器。上部设Φ2550×300型溢流槽。

11.      污泥泵:选用WQ6-10-0.55型潜污泵两台,一用一备。

12.      污泥干化池:新建,砖混结构,尺寸:3.0×2.5×0.8(米),共2个,交替使用。布置在原有设备间内。

13.      电控柜、PLC控制柜利用原有,对部分电控系统及元器件进行更换维修。

(三)   工期要求:施工合同签订后45日历日内完成。

三、参与招标应当办理的手续:

(一)保证金:投标人投标前需缴纳保证金20000元,投标结束后5日内返还投标人;

(二)投标人需准备营业执照及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可提供身份证件);

(三)从业经验证明;

四、需要公告的其他事项:

(一)    承包费支付:施工合同签订后5日内发包方向承包方支付维修总价款30%用于购买污水处理站需更换设备设施及维修材料,施工开始时付总款项的30%作为施工费用,施工结束后经双方共同验收无任何质量问题后,7日内发包方向承包方支付总价款35%,剩余总价款5%做为质保金,质保期满两年后,扣除因质量问题产生的维修费用,剩余质保金全额返还承包方;

(二)    施工安全要求:中标后签订施工协议同时签订安全施工协议,要求施工方在污水处理站维修施工期间注意施工人员安全,如因施工方原因导致发生任何安全事故,由施工方自负责任;

(三)    发票开具:要求承包方开具13%维修增值税发票;

(四)    合同变更和解除

本合同履行中,如因不可抗力(不可抗力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形:1.自然灾害、如台风、洪水、冰雹;2.政府行为,如征收、征用;3.社会异常事件,如罢工、骚乱。)致使本合同难以履行时,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五)违约责任

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的约定,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按合同中约定的承包金额的10%支付对方违约金,并赔偿对方因违约而造成的实际损失。

  

辽宁际华三五二三特种装备有限公司                             2019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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