际华高分子材料高科产业园项目(一期)零星工程,招标人为际华三五一七橡胶制品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2.1、项目名称:园区一期零星工程
2.2、建设地点:湖南城陵矶新港区际华高分子材料高科产业园
2.3、建设规模:园区主大门入口北侧新建单车棚、原项目部板房拆除重建、技术研发中心和综合楼室内完善、11#、12#工房管沟及工艺配套设施新建、3#—13#工房室内金刚砂地坪浇筑、以及园区迎检查、保洁等零星工程,投资约297.5万元。
2.4、工程施工期:依据现场实际情况确认。
2.5、质量要求:施工满足设计及有关规范要求,验收达到合格工程。
2.6、招标范围:该项目采用公开招标。包括:
2.6.1、主要内容包括:园区主大门入口北侧新建单车棚,面积约:335㎡;原项目部板房拆除重建,面积约324㎡;技术研发中心和综合楼室内完善;11#、12#工房管沟砌筑,长度约:430m;工艺配套设施修建;3#—13#工房室内金刚砂地坪浇筑,面积约:4350㎡;以及园区迎检查、保洁等零星工程。
2.6.2、中标单位对本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
2.7、保修要求:符合建设部【2000】年80号令要求。
2.8、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分为五个标段,其中标段一:3#—13#工房东侧室内地坪工程;标段二:11#、12#工房管沟及工艺配套工程;标段三:技术研发中心、综合楼零星工程;标段四:新建单车棚、原项目部板房拆除重建等零星工程;标段五:园区迎检查、保洁及零星工程。
3.1、投标人是在中国境内办理了工商注册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营业执照有效且经营范围涵盖所投标的内容。
3.2、投标人须具备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
3.4、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5、投标人与招标人不存在现实的或潜在的利益冲突。
3.6、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经营状况良好。
5.1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元)。
5.2、缴纳时间:2019年12月16日(北京时间)中午12:00前(含),以招标人的资产财务部到账时间为准。
3、缴纳方式:银行转账
账户名:际华三五一七橡胶制品有限公司
开户行:工商银行岳阳市解放路支行
账 号:1907 0664 0902 2102 589
6.1、投标人需在际华集团电子化采购平台(网址:http://www.jihuacaigou.com/)进行供应商注册,本次招标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通过际华集团电子化采购平台提供电子版招标文件发送到各投标单位,或者各投标单位按要求自行下载。
6.2、报名时间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间:
6.2.1、投标人报名和招标文件的领取全部在际华集团电子化采购平台上完成。
6.2.2、网上报名和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19年12月12日至2019年 12月14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节假日不休息,北京时间,下同),完成报名后,及时按要求下载招标文件,逾期不受理。
6.2.3、在投标报名时间内,投标人未按要求完成注册和报名,其报名将会被拒绝,不能参加本次投标活动。
6.3、招标文件质疑截止时间:见招标文件。
7.2、投标文件纸质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9年12月16日下午14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湖南城陵矶新港区际华高分子材料高科产业园(技术研发中心五楼502室)。
7.3、逾期未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纸质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6.1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
7.4、开标时,所有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携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亲自参加开标会议;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在际华集团电子化采购平台(http://www.jihuacaigou.com/)上发布
招 标 人:际华三五一七橡胶制品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廖乐
联系电话:155073057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