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拟对工业园高分子材料高科技产业园5#工房设备采购,本次采购共1个包。现通过公开招标的形式进行采购招标,择优选定供货商。
一、 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际华三五一七橡胶制品有限公司5#工房EVA大底项目设备采购
2、项目编号:2020-01
3、采购内容:全自动EVA小发泡成型机(200吨、8站每站二层)一组、EVA二次发泡成型机(16站、32孔)2组 4、采购数量:共计3组
5、交货时间:签订采购合同之后30天内。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是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持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三、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最终报价和资质评价)综合打分的方式进行评标。
四、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10000元整;须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招标人不接受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投标保证金的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谈判文件。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1) 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申请人请于2020年9月10日至2020年9月14日(每天8:00-11:30,15:00-17:30,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休息)向际华三五一七橡胶制品有限公司报名,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或扫描件(扫描件加盖公章)。报名的所有资料必须真实合法有效,一经查实提供虚假资料,则取消其报名资格。
(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领取或邮寄(投标申请人支付邮费)。
(3) 澄清答疑采用书面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澄清答疑采用书面方式。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见招标文件,地点为:际华三五一七橡胶制品有限公司技术中心办公楼五楼(湖南城陵矶新港区际华高分子材料高科产业园)。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在际华集团电子化采购平台(http://www.jihuacaigou.com)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际华三五一七橡胶制品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湖南城陵矶新港区际华高分子材料高科产业园
联 系 人:游志强、 湛国辉
联系电话:13873049831 138730365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