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现就商城平台建设项目进行招标, 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按照招标文件内容参加投标、竞标。
1、项目名称
际华商城平台建设项目公开招标
2023-JHJC-01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法人,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不得处于破产、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承诺函);
3.3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版权局颁发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3.4截至投标截止日,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须提供承诺书);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6投标人与招标人不存在现实的或潜在的利益冲突;
3.7投标人提供的产品需支持国产化软硬件系统(包括但不限于服务器、操作系统、数据库),并有成功案例(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8投标人应具备在招标人项目现场提供本地化服务的能力,拟选派参与本项目实施服务的现场项目经理应具有同类项目的项目经理工作经历;
4.1 发标时间:2023年08月24日。
4.2 招标文件:本次招标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通过际华集团电子化采购平台提供电子版招标文件发送到投标单位,投标单位需注册际华集团电子化采购平台。
4.3 际华集团电子化采购平台访问地址:www.jihuacaigou.com
5.1 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08月30日09:00时。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正本)扫描件上传至际华集团电子化采购平台,并在际华集团电子化采购平台上进行在线报价。同时,投标人应于开标时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将予以拒收,投标人不能按时递交标书的,视同放弃本次投标权利。
5.2 本项目需同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纸质投标文件份数为一正四副,如投标人因未提供纸质投标文件而导致否决其投标的,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3 开标时间2023年08月30日09:00时。请投标人按公告时间及时参与相关签到、开标及确认工作。
5.4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5 投标文件接收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7号财富中心写字楼A座27层际华集团电商部 010-65168530。
本次招标公告在际华集团电子化采购平台(http://www.jihuacaigou.com/)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报名或无效报名的情形,招标人不予承担责任。
联系人:彭莉(可联系索取标书、答疑、递交投标文件等事宜)
电 话:010-65168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