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2024-JHJC-0074
本次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网络安全常态化运营保障服务项目的招标人为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如下采购进行邀请招标。
招标项目: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网络安全常态化运营保障服务项目
招标范围:2024年网络安全常态化运营保障服务项目建设
交付期限:2024年10月31日完成项目验收
交货地点:北京
质 保 期:项目验收之日起3个月
项目投标限价:人民币40万元
验收标准:依据招标文件、国家有关标准、行业标准、技术协议、双方签字确认的交付物和双方认可的补充技术协议、会议纪要等,以上述标准中的最高技术要求为准,投标人提供的有关产品规格型号及资质证明材料。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标包投标或未划分标段/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4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及当年最新财务报表(如供应商无审计报告,则可使用近三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表代替,如尚未完成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则上年度财务数据可使用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代替)。
3.5 投标人应经营状况良好,且近三年内(2021年1月1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名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需提供上述查询截图。
3.6 原厂商说明函或授权函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本次项目所投主要产品厂商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及售后服务承诺函,主要产品为:为满足安全防护所需要采购(或租赁)的设备、网络安全常态化运营保障行动方案及技术支持服务等。
3.7 招标人不承诺选择最低报价的投标单位中标。
4.1 发标时间:2024年7月19日。
4.2 本次采购不提供纸质采购文件,通过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电子化采购平台提供电子版采购文件发送到报价单位。
4.3 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电子化采购平台访问地址:http://www.jihuacaigou.com/。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7月26日9:00。
5.2 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或者邮寄(建议采用顺丰快递),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将予以拒收,投标人不能按时递交标书的,视同放弃本次投标权利。
5.3 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扫描件上传至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电子化采购平台,同时在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电子化采购平台上进行在线报价(填报含税总价)。
5.4 投标文件接收地址:北京市大兴区广茂大街44号院2号楼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4层。
招标人: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大兴区广茂大街44号院2号楼
邮 编:102627
联系人:王杰立(可联系索取标书、答疑、递交投标文件等事宜)
电 话:13811539030
2024年7月19日